從寧夏安全總監被追刑責,聊聊安全人的“原罪”與十大難題

寧夏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12·02”事故調查報告一經公開,宛如在安全生產領域投下一枚重磅炸彈,將安全管理人員所背負的“原罪論”與“背鍋論”暴露在公眾視野之下。安全總監和安全科長明明拒絕了作業審批,最終卻因“未有效制止違章作業”被建議追究刑事責任,而企業負責人、設備分管領導僅僅承擔次要責任,交點罰款就輕松過關。這絕非個別安全管理人員的不幸遭遇,而是無情地撕開了安全生產領域“權責倒掛”這塊千瘡百孔的“傷疤”,其中的荒謬與不公令人憤慨至極。深入剖析,我們會發現這背后隱藏著安全人面臨的十大難題。

一、責任倒掛,“背鍋俠”宿命難改

在安全生產的責任體系中,安全管理人員無疑是“超級兜底俠”。就拿寧夏“12·02”事故來說,安全總監和安全科長堅決拒簽作業票,卻還是因車間副主任擅自作業而受到牽連。按照這種荒誕的邏輯,安全職責仿佛變成了一個“無限責任黑洞”,別人違法違規,安全管理人員卻要跟著承擔后果,堪稱職場中的“竇娥”,甚至比竇娥還冤。從文化認知的角度來看,有人調侃“施工員躺著賺錢,質量員坐著蓋章,安全員跪著背鍋”這樣的段子在工地廣為流傳,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消防員因救火被贊為“逆行者”,安全員為預防事故卻被當作“找茬者”。安全管理人員拿著微薄的工資,卻要為各方的錯誤“買單”,稍有差池,便會陷入責任的深淵,孤立無援。

二、“三管三必須”淪為空話,權責分離荒唐至極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這是新《安全生產法》中明確劃分責任的重要準則,堪稱安全生產領域的“尚方寶劍”。然而在寧夏“12·02”事故中,它卻淪為了一句空洞的口號。設備部門連基本的檢維修方案都不制定,對隔離措施置若罔聞,還搭建違規維修平臺,犯下如此嚴重的錯誤,竟然可以逃脫刑事責任。反觀安全部門,卻成了任人宰割的“替罪羔羊”,業務部門犯錯,安全部門卻要背鍋,“三管三必須”的權威性被徹底踐踏,安全管理人員心中滿是委屈,卻無處訴說。

三、企業負責人責任虛化,安全成效益“墊腳石”

企業負責人徐某某在調度會上,毫無顧忌地直接安排高風險檢維修任務,這種行為是不是屬于瞎指揮?依據《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知存在事故隱患、繼續作業存在危險,仍然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利用組織、指揮、管理職權強制他人違章作業,或采取威逼、脅迫、恐嚇等手段強制他人違章作業,或故意掩蓋事故隱患組織他人違章作業的,均應認定為“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杉幢闳绱?,徐某某最后僅僅受到行政處罰。

新《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第五項職責為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但在現實中,徐某某卻輕易逃避了刑責,而安全管理人員卻因所謂的“現場管理”,被推到了風口浪尖,承受著本不該他們承受的巨大壓力。

四、高管帶頭違章,安全人陷入“生死絕境”

部分高層管理者為了追求經濟效益,不惜化身“違章急先鋒”,公然違反安全規程,還向安全部門施壓,要求“開綠燈”。安全人員如果堅守原則,拒絕違規操作,可能瞬間就會被要求卷鋪蓋走人;若選擇妥協,一旦出了事,就會成為千夫所指的替罪羊。這種“要么走人,要么背鍋”的絕境,嚴重破壞了安全管理體系的根基。安全管理人員在這兩難的困境中艱難前行,每一步都如履薄冰,內心充滿了絕望與無助。

五、法律保護空白,履職與犯罪界限模糊

安全管理人員的履職行為目前缺乏明確的法律豁免條款,這使得他們在工作中如同在懸崖邊行走。即便已經嚴格履行了審批、檢查、警示等所有應盡的義務,面對其他部門依舊我行我素的違規操作,他們是否需要承擔刑責,法律并沒有給出清晰明確的答案。這導致安全人員每天上班都膽戰心驚,精神時刻處于高度緊張的狀態,身心俱疲,卻又無處可逃。

六、基層員工“無畏”難治,培訓效果不佳

基層員工如果是因為缺乏安全知識而違規操作,還可以通過培訓來補救;但若是因為對安全的漠視,那就很難處理了?,F實情況是,企業往往只是在口頭上重視安全“教育”,但對于那些屢教不改的員工,卻缺乏開除、降薪等實質性的懲處手段。這種“無知無畏”的狀態逐漸演變成一顆隨時可能爆炸的系統性風險“定時炸彈”。安全管理人員努力開展培訓工作,卻難以看到成效,還要為可能發生的事故負責,心中滿是無奈,卻依然只能在這種艱難的處境中繼續掙扎。

七、安全價值觀“荒漠化”,安全人員孤立無援

許多企業將安全投入視為一種成本負擔,在這樣的觀念下,安全管理人員在資源調配、決策話語權方面毫無地位,仿佛是企業中的“小透明”。一旦安全與生產發生沖突,領導往往會喊著“特事特辦”,全然不顧安全隱患。安全人員要是堅持原則,輕的會被邊緣化,在企業中毫無存在感;重的甚至會遭到報復,導致工作和生活都不得安寧。他們就像在荒蕪沙漠中獨自堅守的“孤膽英雄”,沒有支援,得不到理解,只能在孤獨和絕望中,苦苦守護著那搖搖欲墜的安全防線。

八、安全檢查形式主義,走過場成常態

新《安全生產法》賦予了安全員“制止違章指揮”的權力,但在實際工作中,當安全員去制止時,常常會被工人一句“你算老幾?”懟回來,權力完全得不到保障;原本嚴肅的“四不放過原則”,到最后也變成了“放過系統、放過管理、只追個人”。安全檢查本應是發現隱患的“照妖鏡”,可在實際操作中,卻常常淪為一場自欺欺人的鬧劇。檢查人員走馬觀花、敷衍了事,企業則提前“粉飾太平”,把表面工作做得十分漂亮。那些潛在的安全隱患一次次巧妙地躲過檢查,直到引發事故,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時,才追悔莫及,而安全管理人員面對這種情況,內心充滿了無奈和悲哀,卻又無力改變現狀。

九、安全責任層層轉包,“甩鍋”現象泛濫

從法律規定來看,安全員需要履行7項法定職責,但實際上他們連叫停施工的實權都沒有。就像有個化工企業的安全員無奈吐槽的那樣:“發現隱患后,我就只能拍照、發通知、寫報告,然后天天祈求別出事。”安全日志也變了味,從原本的管理工具變成了“免責證據”。在不少企業里,安全責任層層轉包,上級把責任像燙手山芋一樣推給下級,還美其名曰“壓實責任”,實際上就是一場毫無底線的“甩鍋”大賽。最終,最底層的安全管理人員成了可憐的“接鍋俠”,面對不合理的責任分配,他們有苦難言,只能默默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卻得不到應有的支持和尊重。

十、安全考核指標片面,數字游戲危害大

根據2024年《建筑業安全白皮書》的數據,65%的企業把“零事故”當作安全考核的唯一指標,為了達到這個目標,隱瞞未遂事件成了行業內的潛規則。更離譜的是成本優先原則,某央企內部文件顯示,安全投入預算要經過“經濟效益風險評估”,2022年就有23個隱患整改項目因為“投資回報率不足”被否決,這無疑是一種要錢不要命的做法。

安全考核指標過于注重表面數字,完全忽視了實際的安全情況,簡直就是一場荒謬的數字游戲。比如只統計事故發生的次數,卻不關注隱患排查治理的質量。這就導致企業為了追求好看的數字,大搞形式主義,真正的安全問題卻被拋到了九霄云外。而那些認真負責的安全管理人員,卻因為這種不合理的考核指標,被折騰得疲憊不堪,付出了無數的心血和努力,不僅得不到應有的認可,反而還要因為一些表面數字不達標而受到責罰,心中的委屈和無奈難以言表。

寧夏某化工集團的這起事故,不過是安全生產領域眾多問題的一個典型代表。只有切實正視并有效解決安全人面臨的這些難題,才能夠真正實現安全生產,切實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助力企業實現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打造現代化智慧工廠,主要產品有設備管理系統EHS管理系統,倉庫管理系統數字孿生可視化大屏,智能運維管理系統生產ERP,視頻監控,SCADA,能耗管理。
詳細請咨詢客服。
av亚洲在线